婚前財產公證程序如下:
1、申請和受理。
根據《公證法》第二十五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公證的,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涉及房地產的公證,應當向房地產所在地公證機構提出;申請涉及房地產的委托、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
2、審查。根據《公證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公證機構應當按照不同公證事項的辦證規則,對下列事項進行審查:
(1)當事人身份,申請公證資格及相應權利;
(2)提供的文件內容是否齊全,含義是否清晰,簽名和印鑒是否齊全;
(3)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合法、充分;
(4)申請公證的事項是否真實、合法;
3、出具公證書。根據《公證法》第三十條,經審查,公證機構認為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真實、合法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
【法律依據】
《公證法》第二十五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托、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客服熱線:400-618-8116
網址:www.elsysca.com
地址:濟南市高新區舜泰廣場6號樓17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