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知識
業主李女士在小區內租用了一個停車位,將私家車停放在物業公司指定的停車位上,并每月向物業公司按時交納停車管理費用。2016年7月20日,李女士準備開車時,發現停放在停車位上的轎車左側車門被嚴重劃傷,輪胎被扎,后李女士向物業公司反映情況并要求物業公司賠償其轎車因左側車門深度劃傷及輪胎修理費共計6000元。物業公司認為,其與李女士之間不存在財產保管關系,李女士的車輛系被他人損壞,不應當由物業公司承擔賠償責任。本案中,李女士因車輛損壞產生的相關費用應當由誰承擔呢?
2018-10-17
答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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