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駕駛證的有效期為6年,只過了四年半的,不可以換駕照。
駕駛證期滿換證后,第二個駕駛證有效期是十年,第三個是長期。換證的時間是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滿前九十日內。此時行為人應當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申請換證應當提交的資料有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原駕駛證件等。
駕駛證到期換證需要以下材料:
1、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駕駛證;
2、本人三張一寸白底照片;
3、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駕駛證到期的換證流程如下:
1、機動車駕駛人應當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滿前九十日內,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
申請時應當確認申請信息,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1)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駕駛證;
(2)本人三張一寸白底照片;
(3)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2、車輛管理所對符合《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三條規定的,應當在一日內換發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分為六年、十年和長期。
機動車駕駛人在機動車駕駛證的六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均未記滿12分的,換發十年有效期的機動車駕駛證;
在機動車駕駛證的十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均未記滿12分的,換發長期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
駕駛證過期未換證,有以下三種后果:
1、駕駛證過期一年之內可以正常換證,但在這之前持證人不得駕車,否則將被按照無證駕駛進行處罰。
2、超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換證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注銷其機動車駕駛證,被注銷機動車駕駛證未超過二年的,機動車駕駛人參加科目一考試合格后,可以恢復駕駛資格。
申請人可以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申請。
3、駕駛證過期未換證,被注銷超過兩年的,則駕駛證不能恢復使用,駕駛人只能再去駕校報名,重新考取駕駛證。
【法律依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三條,機動車駕駛人應當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滿前九十日內,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申請時應當確認申請信息,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
(二)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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